十二月的人才刚刚离开,李暮听到身后的宴会厅大门再次被推开,好像又有人走了出来。
李暮只想独自待会,但好像期望又落空了。只听一双马靴敲击地面的声音越来越近,李暮只好转过头去,见一位戴着复古面纱宽檐帽的女士突然出现,打破了自己的宁静。
这位女士穿着一身类似骑装的西装外套,她步伐轻盈,身高比李暮略矮。与会场中那些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猎人相比,她穿得有些朴素了,这与晚宴的繁华氛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她投向李暮的目光,闪烁着复杂的情绪,还好这些异样都被挡在了面纱之后。
原本,这位女士好像是在寻找某个特定的目标。但当她的眼神与李暮相遇时,一个轻松的称呼,不自觉的就打破了空气中的沉默:
“嗨,子爵先生。”
李暮对于这个称呼显得有些意外,他的眉头微微一挑,心中泛起一丝困惑。毕竟,知道他是子爵的朋友,一般都不会在公开场合叫破他的身份。但如果说这是敌人,她的语气又过分熟络了。
关键是,他没听过这个声音。
按照李暮一贯的原则,他并不愿意过多地涉入未知的纠葛中,尤其是当这个纠葛与他过去的身份有关时。
面对这位神秘的女士,李暮只是保持着礼貌和距离地回应:
“抱歉,请问我们见过吗?”
而这位女士的反应也出乎意料,她轻轻地摇了摇头,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失落:
“应该没有。”
简短的回答后,两人之间的气氛就陷入了诡异的尴尬当中。
李暮顿了顿,率先打破了沉默,他并没有继续追问,而是选择了礼貌地告别:
“祝你好运,女士,那么再见。”
就在他与这个女人擦肩而过时,李暮瞥见她的西装外套微微翻起,看到她腋下枪袋中的武器,那是一把s&913913ls9手枪。
李暮顿时一愣,随即又偏开了视线,此时他的目光好像失去了焦距。
是这把枪吗?
那好像是晨曦最喜欢的武器呢。
晨曦曾说过,史密斯-韦森的调色师是应该加鸡腿的,这家工厂出产的珍珠白配色与她很搭;
她还说这种枪比较贵,一般也不容易撞款;
她还说如果没有经过充分的训练,这种枪一般人可打不好,而且经过她亲自改装的枪,稳定性还不错,用着很顺手。
“这样的话,我只要掏出这把枪,说不定很多被悬赏的家伙就知道是我了,还能为我免去一些麻烦。”
晨曦见李暮一副便秘的表情,便问道:“怎么了?”
“所以,你的敌人看到这把枪也会知道那是你。个人风格太强的话,安全性实在太低了。李暮毫无表情的认真道。
在晨曦的记忆里,好像从未在李暮的脸上看到过什么情绪,这让她对这个脑子里只有任务的大男孩,稍稍升起了一些好奇的心思。
“哈哈哈哈,难得子爵大人还会关心我呢。”晨曦作出一副受宠若惊的夸张表情,她顿了顿,又继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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