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城,朱雀大街上,人潮涌动。
一个个身穿盛唐服饰,酥胸半露的美娇娘翘首以待。
“爱了,爱了,林墨将军不过及冠之年,便能统率千军万马,真是少年英才,我要是能嫁给他就好了。”
“听说林墨将军不但勇冠三军,而且富有谋略,长得更是剑眉星目,英气逼人。”
“听你这么一说,奴家身体都软了。”
“林墨将军可还未娶妻呢?谁要能嫁给他,那可真是祖坟上冒青烟了。”
“何止是冒青烟,那是着了,是祖坟着了。”
……
一个个大姑娘小媳妇,搔首弄姿,议论纷纷,无不对林墨充满了好奇和期待。
对于她们来说,林墨就是一个传说,十五岁从军,屡立战功,不过数年光景便因功封侯,独领一军。
此次更是带领麾下五万飞虎军,万里奔袭,一举端掉了突厥王庭,俘虏了颉利可汗及一干贵族,共千余人,押送长安。此战,一雪渭水之盟的耻辱,极大的提振了民心军心。
朱雀门外。
一队铁骑缓缓入城。
为首一人,身穿明光铠,身披月白袍,手持一杆方天画戟,胯下一匹枣红马,威风凛凛,英气逼人。
面白无须,五官英挺,剑眉星目,一双眼睛深不见底,好似有群星闪烁。
凝神视之,似有煞气凝聚,霸气四射,震慑四方。
微笑之时,又如阳春白雪,令人有春风拂面之感。
“哇!我夫君好威风啊!好帅啊!不行了,我要晕了。”
“你个小浪蹄子,明明是我夫君。”
……
林墨坐在枣红马上,看着街道两边不停向着自己挥舞手臂,高声呐喊的人群,心中不由乐开了花。
“盛唐啊!果然不愧是华夏历史上最包容最开放的封建王朝,这一个个大姑娘小媳妇的,穿的真带劲,齐胸衫裙,交领襦裙,真是各有各的美。”
“美,太美了,简直是美不胜收啊!”
林墨有些心潮澎湃。
“以自己的功劳,这次怎么着也得是个公爵,到时候,娶他几十房老婆,没事听听小曲,喝喝小酒,这小日子过得,岂不美哉?”
“至于说继续带兵打仗?还是算了吧!”
林墨摇了摇头,心中唏嘘不已,他本不是这个世界的人,而是一个生在红旗下,长在新中国的五好青年。
只是突然一天,天雷滚滚,一道雷劈下,他就莫名的穿了。
而且刚一穿越,便出现在一处战场上。
那场面,血淋淋的,极为惨烈,当场他就傻了。
就在他愣神的功夫,也不知道是哪个王八犊子不讲武德,哐哐的就给了他两刀。
好在他穿越了,虽然没有什么金手指,但身体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异变,不但年纪变小了十岁,而且拥有强大的恢复能力,力量也大的吓人。
那两刀若是砍在其他人身上足以致命,但砍在他身上,却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
林墨当时也眼红了,见自己没事,提起一把小破刀,就发疯一般追着那个王八犊子砍。
这一拼就是五年,而他也凭借强悍的武力,以及平时浏览一些军事网站学到的一些远超这个时代的军事知识屡立奇功,一路加官进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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