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昌看着手里的一卷木简,想把这玩意带走,拿给文字专家赵高鉴定一下。
但说实话……现在是夏天,赵昌身上的衣服比较薄,穿的又是方便行动的窄袖,不好藏。
他低头打量自己,袖子里不能藏,怀里也不能,嗯?有办法了。
赵昌当机立断解开上衣,把木简摊开,在身上绕一圈,然后把衣服系好。
这玩意有点硌人。
还好这一册木简不长,单根长度也就不到一尺。如果是那种一根二、三尺的大简,那就麻烦了。
赵昌理理衣服,又从架子上抽出一册记录年初进出货物的简牍。按书写时间来看,这一册刚好可以和木案上的那几卷连上。
他把它放进去替换,按原主人的摆放习惯,最近记录的在上,从前记录的在下,尽力摆得和之前差不多。
赵昌环视一圈,确认没留下什么东西,转身走出房间,关好房门。
郑完还在屋里和朋友吃瓜,讨论奇闻轶事,赵昌懒得进去,走了几步,坐在屋外的台阶上听。
赵昌现在更倾向于郑完是一个精赵,或者,他是一个还在被展中的预备役。包括他的那些朋友,每天不干事,就喜欢聚在一起疾世愤俗,吐槽垃圾世道。
不然赵昌实在想不明白,什么档次的间谍居然到现在一点马脚都没露出来。郑完家都要被赵昌和鱼翻遍了,就差砸墙找证据了。连赵高那边也没什么收获。
现在勉强抓到一点奇怪的线索,赵昌自然而然将目光转移到这位商人身上。
我记得,郑完好像叫他金?
金的其他商人朋友,如果写信的和写那枚断简的是同一个人,断简为什么会在当初那位死者的手上呢?总不能那位商人就是死者吧?
但不论是生案子的芷阳还是商人想回的太原,离屯留都有一段距离。
这次不能再靠套近乎的方式了。
赵昌等郑完吃完瓜,回到田顺家,直接把赵高叫来:“中书还记得芷阳的那枚断简吗?”
赵高点点头:“我记得的。”
那是他第一次人前装逼成功,怎么可能忘了?
直到现在,他还会偶尔在睡前回味这事,然后在榻上乐得不行。
赵昌把顺回来的东西递给他,说:“请您看看这字和当初的字相似程度有多少。”
这事难度不小。因为可以比对的物证不在手中,如果单纯依靠记忆力,也许会生偏差。
但赵高不带怕的。
辗转这么多地方,记了那么多字,他对于文字的敏锐度已经提升到了一种匪夷所思的地步。各种杂乱的写字风格,不仅没有干扰到赵高,反而让他逐渐形成体系的辨别。
现在论认字,全国他敢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
赵高拿到木简,先摩挲了一下,没关注字,反而辨认一番材质,然后说:“……不是红柳木,是松木。”
松木更粗糙,纹路比红柳木明显很多,也更规整。
“嗯。”赵昌没因此失落。
如果他的推测没错,这一册内容应该是那位朋友在咸阳附近时写的,木材不是重点。
赵高便认真看简上的字迹。
他其实从未忘记那时的三个字,原因很简单。
因为每次回味经历时,赵高都有点后悔没能再装一波大的。
尽管他明白,就算他当初能对字说出个一二三条分析,最后也可能毫无收获。
可他那时不是没能分析出什么吗?为此,赵高耿耿于怀。
如果靠我的言论把凶手抓到,这该多好啊……
这我能吹一辈子!我还要记下来,传下去。我简直是大秦神探!
只要一想到未来能在不经意间云淡风轻地说:“我当初……”,然后收获一堆震惊崇拜的目光,赵高心里就一阵舒爽。
正是靠着这种迷之幻想巩固记忆,赵高在看到手中的字时便知道,这是一個人写的。
出于稳妥的考虑,他仔细看了一遍内容,又思考、总结,最后说:“二公子,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这和断简应该是出自一人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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