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群步履蹒跚的“人”。
脸色是死人一样的青灰色,一看就知道要么是化妆效果,要么就是死人。
常威顿时就联想到这该不会是游戏版本的生化危机吧?
因为这些“人”看起来真的很像是丧尸,只不过警察的攻击对它们没有任何作用,哪怕爆头了也一样,这就让常威很意外了。
不过他没有出手,任由这些警察被怪物杀掉,只有一个金发,身材窈窕有致的女警被常威救了下来。
“塞拉斯?”
常威看着这个被自己救下的金发女警察,对方看起来惊魂未定。
“你认识我?”
金发女警非常意外,她看到常威的样子之后,很确定自己从来没有见过对方,不然她不可能忘记。
“塞拉斯·维多利亚……原来是这个世界。”
常威确定了自己的猜测之后,笑了起来。
地狱之歌,或者叫做皇立国教骑士团!
血腥暴力的经典美学,狂气十足的吸血鬼,完爆那些娘们一样的吸血鬼,当然不包括吸血鬼猎人D,虽然D也很娘们的长相。
常威喜欢这个世界,他不渴望战争,喜欢的只是里面一个個个性鲜明的角色。
而这个世界对于常威来说无疑是一个不错的宝库。
抛开薛定谔中尉那完全不讲道理的量子观测能力,剩下的无论是安德森神父最后使用的圣钉,还是最后的大队每个人具备的特殊能力,对于常威来说都是好东西,可以让他接触到神秘侧的好东西。
此时,那群食尸鬼也摇摇晃晃的靠近,塞拉斯虽然很恐惧,但还是挡在了常威的面前,她是警察,要保护一般市民,哪怕自己是女性。
“食尸鬼吗……”
常威将塞拉斯拉到了自己的身后。
“等等,先生!”
塞拉斯试图阻止,就看到常威面前的食尸鬼的头都自己旋转了起来,旋转了好几圈,自己掉了下来。
这是阿卡菲尔的招式,常威一直觉得时髦值和逼格爆表,有了念动力之后,他也能够做到直接扭断别人的脑袋了,当然要拿出来试试。
();() 食尸鬼是非童男童女的人被吸血鬼咬了之后就会变成食尸鬼,弱点是惧怕阳光和银,连脑袋被打爆都不会死,行动缓慢,但是有食尸鬼武装部队,可以服从命令和使用枪械,所以还算不错,不过常威没有吸收的想法。
“这是什么?发生了什么事情?”
塞拉斯看到常威身上的神父制服,连忙抓住常威的手臂问道。
“我也不是很清楚呢,警察小姐。”
常威笑着说道,然后他的心灵感应找到了一只躲藏起来的吸血鬼,记得好像是这个教堂的神父来着,念动力控制住他的身体,在他非常不情愿的情况下,直接撞破了墙壁,摔在了常威的面前。
“哟,神父,或者应该叫你鲜血神父?”
常威一只脚踩在了他的脸上,语气非常恶劣的说道。
塞拉斯已经完全看不懂现在的情况了,就在这时,常威抬头看向了门口。
那是一个戴着一副奇怪的眼镜和一顶红色大礼帽,穿着红色大衣的高大身影,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门口那里。
“哟,神父,打扰你执行审判裁决了吗?”
亮剑:我有一间小卖部 破事精英之胡强的决断 秦时明月之君子六艺 炫富失败,靠才华火爆娱乐圈 赘婿 我真的不是气运之子 三国大驯兽师 神话版三国 庆余年 等一下,我师父呢 穿梭两界做无敌神豪 小阁老 无限诸天:从获得史蒂夫面板开始 精灵:钓鱼佬的雨天队 顾挽月苏景行 精灵世界的底层训练家 未知的终点 我是剑仙 学长尚在,学姐请自重 大秦:这个皇位舍我其谁
战战兢兢的日向镜,终于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宝物在宝蓝色的转生眼中,火影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的呢?...
灵气复苏,信仰先行。有人李代桃僵化天父,化佛陀,化仙神,他们意图借虚假的信仰成道。有人出自传,他们相信自己就是传奇,何须假接他人。有人成为明星,偶像等等一切能让人崇拜的代名词,他们相信再假虚的信仰也是信仰。而李易也回来了,他不是转世,他只是回到了自己的身体。活了五千七百年的他累了,乏了。他看尽世间繁华,他压尽天下无一平起平坐者,他是在世仙,他是李长生。现在他是李易,他只想躺着。然后他又成为了世人口中的仙人,这一次他什么都没有做,只是安安静静躺在家里。新圣经,大雷音书,剑神自传,天雪自传,清玄自传无数强者编写的事迹,都逃不过一个结局,在世仙李长生。无论多么惊才绝艳,多么才华盖世,最终都会停在他面前。李易李长生的事情,管我李易什么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仙人只想躺着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仙人只想躺着...
癌症患者陈逍穿越了,以为活不久的他,胆色过人屡干大事,还泡了一个美女。新婚之夜,皇宫来人,未婚妻竟是逃出宫的公主看着未婚妻被带走,陈逍怒了这驸马爷,老子当定了...
...
一场车祸将姜恒送回到了洪荒世界,此时正逢老子通天等几位故事里的人物发宏愿成圣,听着他们立下的誓言,回顾这一世的人生,他发现这一世自己还是人族。因为两世的记忆,他知晓接下来将会发生非常大的动荡,听着老子的讲道,姜恒本以为自己能听进去,结果却对他的道非常抗拒,就在他不知该如何是好时,金手指系统绑定了他!...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