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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7 章(第1页)

霍善是判过不少离婚案的,也由府衙主持过好几次离婚妇人或者寡妇相亲,其中一位还是嫁给他叔呢,现在是他二婶。

他没觉得改嫁有什么不对,既然前任都已经过去了,离婚的人当然要往前看。

如果非要守寡的话,怎么也得像班昭这样婆家生活优渥,自己手握足够多的嫁妆可供她好好生活并充实自我。

若是在婆家备受磋磨还不离不弃,只为奉行一纸教条,霍善是不认同的。

他去过许多时代,见过许多人,只觉喜欢改嫁就改嫁、喜欢不改嫁就不改嫁,那才是最好的。

各家的情况都不一样,有人的娘家欢迎她们回去,有人的婆家愿意替她择良婿再嫁,怎么能一概而论呢?

由于班昭取得的成就足够高,赢得的名声足够好,所以她为自家女眷写就的一纸家训便成了最锋利的刀,刀刀砍向那些难以自主的苦命人。

她们没法分辨这些是对的还是错的,也没法分辨其中含义是否真的如同长辈教导的那般,只能一代接一代地学习这本“女四书”中地位最高的存在。

看看吧,写《女诫》的人可是史上唯一一位应召为朝廷修官方史书的奇女子,她说的话能有错吗?

别人写的家训可没有这样的影响力。

邓绥旁听了《女诫》的内容,也觉有些不乐。她自幼爱读书,六岁便爱读史书,十二岁颂《诗经》《论语》,只爱搜罗典籍不爱管居家诸事。

这篇《女诫》让她想起母亲时常唠叨她:“你不好好学女工做衣服,整天抱着书在那里读,难道以后想当博士不成?”

母命难为,邓绥只能白天学那些女子“应该学”的东西,傍晚继续读自己的书。

当时她心里其实挺难过,因为母亲这些话的意思无非是“女孩子又当不了博士,你读那么多书做什么”。

班昭这篇《女诫》给她的感觉就像是母亲昔日的那些念叨,不太像她印象中博学多才的老师。

即便霍善所说的后世诸事不是班昭本意,这篇《女诫》无疑也是插在许多人心口的一把刀。

班昭也是沉默良久,最后叹着气说道:“我不会写了。”

她留下的《汉书》表文其实已经足以叫她青史有名,多写一篇《女诫》不仅不算锦上添花,反而还让邓绥生出几分不乐来。

两人算是亦师亦友的关系,邓绥少年时的经历班昭也是知道的。她当时若是放弃了读书、一心只学“妇业”,兴许便没有今日的邓太后了。

霍善哪里知道自己挑的聊天话题差点让眼前这对师友生出点嫌隙来,他吃饱喝足,听说刘隆又醒了,马上兴冲冲地去继续自己未竟的种田大业。

刘隆也跟着他跑来跑去,跑不动了就用爬的,一点都没有皇帝样子。

也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这个时期朝臣青黄不接,没几个是中用的,估摸着旁人见了也没几个会痛心疾首地说霍善祸害他们家小皇帝。

霍善在洛阳北宫忙活了三天,可算是把自己想种的东西都种完了。()

刘隆经过三天的锻炼也是精神充沛,还屁颠屁颠抓了条蚯蚓给霍善看。小孩子是不知道害怕的,他只觉得这会动的东西很有趣,想第一时间和霍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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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善欣然地夸刘隆真能干,并且把那条蚯蚓大卸八块,带着刘隆去钓洛阳皇宫的鱼吃。

钓鱼,又是刘隆没有体验过的新鲜活动!他继续兴奋地坐在旁边看霍善把鱼钩往水里抛,仿佛正潇洒垂钓的人是他自己似的。

霍善颇为遗憾地和他感慨:“可惜韩信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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