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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1 章(第1页)

明代文官,迎来送往是很重要的。

既然霍善约的是第二天一起去吃鸭,潘季驯头一天便去应酬别的同僚。他这次起复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同僚们的极力举荐,现在顺利回到北京都察院,潘季驯便得做东宴请一下同僚。

人在其中,谁都不能免俗。

明朝官场上的那点事情,潘季驯没给霍善讲,只派家仆陪着他出门遛弯。

霍善对明代官场的情况也不甚关心,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难题。

他去过很多皇朝了,这些皇朝有宦官为患的,有武将作乱的,有文官祸国的,也有昏君当道的,有志者往往堵了这头那头又出事。

谁都没法保证由自己上场便能保证千八百年的太平。

治理个黄河尚且没法保证它不再泛滥成灾,何况是治理那么大一个国家?

霍善已经不是三岁大了,他三岁的时候听到什么新鲜事物就迫不及待给霍去病他们讲,问他们能不能把这么好的东西弄过来。现在他已经知晓即便在明代这边学到点什么治国妙策,搬到大汉那边去也不一定适用。

既然如此,他还是只需要开开心心吃喝玩乐就好,那些复杂的事情还是留给大人操心去吧!

霍善领着两个潘季驯指派给他的家仆,大摇大摆地北京城中溜达。

万历年间许多管控都宽松了不少,街上商铺林立,叫卖声不绝于耳。

街上偶尔能看到卖书的书坊,里头的书籍琳琅满目,写什么的都有,霍善看见后也不急着去找挂靠的医馆了,跑进去看看这本、看看那本,觉得都挺新鲜。

明代人的造纸业、印刷业都十分兴盛,造就了长篇章回体小说的兴起,发展到万历这会儿都已经开始比拼装帧了。霍善在别人的书铺里转悠了一圈,还给李世民他们发送了《隋唐野史》《秦王逸史》之类的野史封面。

李世民:「?」

嬴·曾经当过秦王·政:「警觉.jpg」

嬴·曾经当过秦王·政:「这秦王指的是谁?」

霍善兴致勃勃给打开《秦王逸史》替他们验证了一下,开局就是“李公子晋阳兴义兵”。

很显然,李世民激发了明代小说写手蓬勃的创作欲!

嬴政:「那没事了。」

李世民:「……」

真是岂有此理!

这些明朝人礼貌吗!

霍善在街上玩耍半日,还与两家仆一起在外头吃了最近在北京城火起来的玉米面鹅油蒸饼。

之所以说是最近才火的,那当然是它用上了漂洋过来而来的玉米面。在此之前,玉米还没有传到北京来呢!

霍善只吃过新鲜的玉米以及玉米糊糊粥,还没试过这种玉米面和小麦面混上鹅油做出来的蒸饼,不由巴巴地立在饼摊前看着人家摊主忙活。

蒸饼一出锅,摊主就利落地帮他切分好,用油纸袋一装,笑呵呵地递了过来。

那蒸饼上撒着些许

细盐和花椒面,一口咬下去不仅喧软油润,口感还十分丰富。霍善在边上吃了一份,觉得还没饱,又要了一份给吃了个精光,才心满意足地前往刚才遛弯时选定的目的地。

那是家李时珍在北京当院判时带他去过的医馆。

哪怕相隔了二三十年,这医馆也还顽强地开着。只是那坐堂的医家是没见过霍善的,也不知道霍善曾经见过他年轻时候的模样。

倒是霍善进去的时候“呀”地惊呼了一声,好奇地打量着对方鬓边的白发。

那老大夫已经上了年纪,又是整日与患者打交道的,性情便添了几分慈和。他瞧见个约莫七八岁大的小孩儿一脸惊奇地看着自己,便和气地问道:“你是有什么事吗?莫不是家里人生病了?”

看着小孩儿面色红润、精神奕奕,便不是自己需要看大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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