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过且过,过不了,拐着弯过,反正呆不长久。偶然来了个糖汁包毒药的家伙,硬黏上来,放在身边逗逗趣热闹热闹,也无不可。
但他最好把谎言编造得严严实实天衣无缝,不要有露出狐狸尾巴的一日。如果有,就会是现在这般模样。
露出狐狸尾巴的那位好似还云里雾里,抬手,故技重施露出掌心,万分无辜道:“当家的,我还伤着呢,这总不是装的吧。”
云歇目光下移,看到他潦草包扎的手。
游莲垂着眼轻轻一叹,又补一句:“好疼。”
刚伤到流血,晾进凉风那么久,抓狗尾巴扯狗腿的,没见他喊半句,现在倒是装上了。
这么一看,云歇想起他是怎么伤的。
他掌心捆着条帕子,雪白的帕子被鲜血浸透,红得要往下滴。
云歇一手控住他脖子,一手拿他手腕,举到眼前打量,“不自量力,不是好孩子该做的事情。”
“孩子?”游莲一扯嘴角,手掌一翻,反扣住她五指。
他掌心湿透,猝不及防,血带着粘腻湿温裹了云歇一手。像摸到刚蜕皮的蛇,又像伸进剖开的腹腔,谈不上恶心,温暖炙热到十分怪异,令云歇措手不及。而对方一抓即放,再要抓住问罪,只抓到凉风。
那厮有恃无恐般,冲云歇轻眨下眼,“好孩子的手比你大呢,当家的。”
他还敢眨眼,他竟还敢眨眼。
云歇按捺力气没将他脖子当场拧断,“是嫌自己死得不够快?”
“嫌不嫌的,我又做不了主。”呼吸受迫的血色从脖子根涨起来,他唇边还挂着粒梨涡,“要不我蹲下来,免得你累手?”
怎么形容这种感觉呢?像是一拳打在棉花上,打了一边,对面还笑眯眯地凑过另外一边来给你打。
云歇不喜欢这种感觉。
明明是她掌控着他,手下掐住的喉腔因为压迫而颤抖起来。太过细微,只有贴着肉攥紧骨才能现。呼吸都喘不上,他竟还有余力与她对峙。唇角弯的笑,眼尾流的光,切切都说他不在意。
是的,不在意。不在意被她弄死。或者说,笃定不会被她弄死。死不是前提,那么任何施加的手段都只是恫吓罢了。而恫吓对他,显然不够。
至于为什么笃定,善于伪装的人,察言观色同样无往不利。
这种人,扒他张皮下来都不一定会求饶。遇见这种人,就应该把他——把他——
云歇没遇过这种人。
啧。
云歇松开了手。
她的确不会。就如她不会跟城楼那位打架一样,在意识到某一种僵持毫无意义,没有结果,继续只会浪费时间。
云歇走到窗边去推窗。
背倚门板的人静默在黑暗中,少顷,伸手摸了摸浮起指痕的脖子。
月光洒进,游莲指尖挤开条领缝,撩眼往窗边看。
窗边人用后脑勺示人。
游莲走到桌边,往灯笼里安新蜡烛点上——没错,原来小院子的灯笼被他一起带了过来。提起灯笼照了照,没找到要的东西,他转身出门。
门一响,梧桐树下叠来咬去的两只齐刷刷抬脑袋。
见着人没缺手短腿,旺财觉得好可惜。
游莲从水缸舀水,推开凑过来的狗脑袋:“离我远点。”
“谁稀罕。”旺财被他满身血腥味熏得慌,“当家的是不是嫌你臭,把你赶出来了?”
“臭?”在意得不得了的人抬袖子闻。
旺财歪嘴:“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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