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长拿出来的,是年代有些久远的笔记本。
封面都磨坏了,楚伯良对这个笔记本,可是记忆犹新。
“送给你。”团长郑重其事地把本递到林毅轩手里。
“这是什么?”林毅轩翻开本,扉页赫然写着四个大字:追妻秘笈
呃?
看着不像正经东西啊。
“这是我娶到你婶子时,写的一点心得。当初我媳妇可是军医院一枝花,一堆王八都喜欢她。”团长颇为得意地看了眼楚伯良。
楚伯良嘴角抽抽。
老东西!什么叫一堆王八?直接爆他身份证号好了!
团长跟楚伯良当初是一个连队的,当时整个连队都喜欢小护士,楚伯良当初也想追人家来着,可是团长下手早,把人娶回去了。
楚伯良之所以看到这个本脸色就不好,是他想起了年轻时,老东西总是暗搓搓地爬起来写酸诗情书,被长官发现了,还连累着他一起跑圈。
“我就是凭借这本秘笈,成功战胜了一些闲杂人等。”团长得意地瞅了眼“闲杂人等”。
呵呵,抢了他最优秀的连长又如何,当年,咱也是风光过的!
“现在交给你了,希望你善用里面的技巧,夫妻美满,跟我和你婶一样,恩爱一生!”
林毅轩如获至宝,他可太需要这个了。
回去他就照着这个上面的方法操作一番,一定要让小锦更喜欢他。
“去吧,去你该去的地方,记住你从军的初心,不忘使命,带出让我也望尘莫及的兵!”团长忍住心底不舍,送别他最欣赏的年轻人。
林毅轩敬礼,掷地有声:“是!”
他不会忘记他的老部队,也不会忘记生命里每一个重要的人。
他像是蒲公英种子,飞向天际,落在需要他的土壤里,为他热爱的这个国家这片热土,培养出最精锐的战士们。
楚伯良带着林毅轩出门,一路都欲言又止。
团长给的那个秘笈吧,楚伯良觉得还是要辩证地看,毕竟里面写的那些不着调的玩意吧,看着就不怎么靠谱
别问他怎么看到的,问,就是年轻时偷看的,咳。
但是一想到锦书那不同寻常的睿智,楚伯良心底的恶趣味又偷偷冒出来。
这本不着调的秘笈,跟那个过于聪明的年轻姑娘,应该能擦出不少好玩的火花吧?
“怎么了?”楚伯良见林毅轩站定不走,视线直直的看向前方。
“那是什么?”林毅轩指了下前面,问门岗。
一只很大的狗,长得很像狼,非常帅气。
但也仅限于长相,因为它的举动,有些诡异。
在前面用看着不怎么聪明的步伐跳跃,跳了几下后,给自己挂在低矮的树枝上,不动了。
这么二的狗,林毅轩第一次看到。
“那是冯政委家养的狗,国外新品种,叫哈,哈——哈士奇!”门岗战士回道,对,就是这个名字。
哈士奇?!
林毅轩突然就想到锦书那个神神秘秘的微笑了,她说他像哈士奇!!!
“这个狗特别逗,看着帅,但是很傻,还拆家,昨天还把脑袋戳尿桶里出不来,冯政委的媳妇那么好脾气的人都怒了,说了,有她没狗,有狗没她,从没见过如此二的狗。”
如此二,二,二这句话在林毅轩脑中3d立体循环。
他终于意识到,媳妇内涵他!
签到百万年,打造万古第一家族 回到宋朝当昏君 警告!团宠小奶包她糖分超标! 神豪:随机抽奖体验全新职业 抠脚大汉穿成青楼丫头 核污染:我带领华夏进入机甲纪元 邮寄新娘[七零] 四合院:签到十年,我成了首富 好男人他杀疯了[快穿] 星际之全能炊事员 空间小福女 灵墟,剑棺,瞎剑客 我的本丸活了 火葬场预定:失忆后他忘了很爱我 四合院的钓鱼佬 言出必死[综武侠] 末世胶囊系统 糊涂婚 开枝散叶修长生,这个系统不正经 我在七零搞玄学
战战兢兢的日向镜,终于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宝物在宝蓝色的转生眼中,火影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的呢?...
灵气复苏,信仰先行。有人李代桃僵化天父,化佛陀,化仙神,他们意图借虚假的信仰成道。有人出自传,他们相信自己就是传奇,何须假接他人。有人成为明星,偶像等等一切能让人崇拜的代名词,他们相信再假虚的信仰也是信仰。而李易也回来了,他不是转世,他只是回到了自己的身体。活了五千七百年的他累了,乏了。他看尽世间繁华,他压尽天下无一平起平坐者,他是在世仙,他是李长生。现在他是李易,他只想躺着。然后他又成为了世人口中的仙人,这一次他什么都没有做,只是安安静静躺在家里。新圣经,大雷音书,剑神自传,天雪自传,清玄自传无数强者编写的事迹,都逃不过一个结局,在世仙李长生。无论多么惊才绝艳,多么才华盖世,最终都会停在他面前。李易李长生的事情,管我李易什么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仙人只想躺着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仙人只想躺着...
癌症患者陈逍穿越了,以为活不久的他,胆色过人屡干大事,还泡了一个美女。新婚之夜,皇宫来人,未婚妻竟是逃出宫的公主看着未婚妻被带走,陈逍怒了这驸马爷,老子当定了...
...
一场车祸将姜恒送回到了洪荒世界,此时正逢老子通天等几位故事里的人物发宏愿成圣,听着他们立下的誓言,回顾这一世的人生,他发现这一世自己还是人族。因为两世的记忆,他知晓接下来将会发生非常大的动荡,听着老子的讲道,姜恒本以为自己能听进去,结果却对他的道非常抗拒,就在他不知该如何是好时,金手指系统绑定了他!...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