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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晏辞对顾笙是从来不会吝啬自己的夸奖的,他大力称赞顾笙的手艺好,直夸得顾笙脸上又红了起来才罢休。

吃完饭,晏辞不顾顾笙的阻拦去洗碗。顾笙看着他蹲在井边用皂荚洗碗的样子,心里升起的暖意几乎充满了胸腔。

他想起成亲前,他的父亲终日坐在书案前读着之乎者也,那时尚在世的娘亲在家里从来都是忙忙碌碌的,仿佛有干不完的活儿。

可爹爹从来都不会像夫君这样主动帮娘亲做活,他说这些都是女人和哥儿要做的事。

晏辞收拾完厨房,又跑去香房研究他的香方去了。这些天他一直如此,对着那些木头切切割割,再在纸上写写画画。

虽然不太清楚他每天在忙什么,但顾笙还是搬来小凳子,习惯性地坐在他旁边。自从得到晏辞的同意后,在安静的夜晚看着他忙碌,成为他很喜欢的一件事。

案上那块碎了一半的砚台是晏辞走的时候从晏家顺过来的,因为只剩一半,所以下面得垫着东西斜着放,每次只能装少许墨汁。

晏辞又拿起他那根分了叉的兔毫笔,用一种很潇洒的姿势执笔,下笔速度极快地在麻纸上写着什么。

其实他的毛笔字是很漂亮,当年制成的香品上香签的字都是他亲手写上去的。为此他还特意练了宋徽宗独创的瘦金体,运笔灵动绰约,写出的字体内紧外松,笔锋如兰如竹。

当年他的朋友都感叹,他这手好字不去当个书法家可惜了。

所以在他写的时候,顾笙好奇地凑过去,看了一眼便愣住了。

早些时候他给晏辞收拾桌子时,没有认真看,此时才发现那纸上的字竟是比他见过的任何人的字都要好看。

虽然速度很快,有些凌乱,中途勾了又划,但是任谁都能看出这字写的多漂亮。

只是上面大多数字他都不认识。

顾笙的目光落在晏辞被烛光映照的柔和的侧面,心里突然升起一种不真实的感感。

这种感觉来源于,他突然意识到他的夫君和那些鄙夷的评价中是完全不同的。

夫君是认识字的,而且他的字写的很漂亮很漂亮;夫君不是只会喝酒,他会调香会制香;夫君也不是人言的那般懦弱,他会站在自己面前保护自己。

他很好很好,好的让顾笙产生一种错觉,这样的夫君,有一天会不会离开自己

顾笙小心地靠近晏辞,看着纸上那些字迹。他很喜欢看人写字,事实上他很喜欢看书。他只认识字却不会写,因为未出嫁的时候,每当他想写字,就会被父亲训斥。

虽然他从小就聪慧,认识的字比隔离邻居的儿子还多。可爹爹只会将书从他手里抽走,瞪着他道:一个哥儿,读那么多书有什么用?

爹爹不喜欢他,因为他是一个哥儿,在爹爹看来,哥儿是注定成为外家人的,所以对他并不亲。只有娘会偷偷将爹爹案上的书带给他看,可是自从娘亲去世,他就再也没有读书的机会了。

晏辞忖度着列下几种香料的清单,不经意回头,便看见自己的小夫郎专心致志地看着自己的字。

模样认真,琉璃一样的眸子映着烛光,亮晶晶的。

“还不去睡觉吗?”他忍不住柔声问道,“我还要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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