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自己现在名义上的师父是飞天刀王孙元,所以,别人在面对自己的时候,最先防备的,就是自己的刀。
刀不可能作为本命,太明显了。
剑,自己前世就是练剑。
若是选择剑,一些前世的习惯与剑法,在某些时候就会不自觉地本能使用。
一旦被对方发现自己具备宿慧,自己将成为超越雪扶箫的唯我正教第一必杀目标!
到时候,哪怕是雪扶箫日夜为自己做护卫,也难免被杀。
死路一条。
而且,剑虽然是王者之兵,但是方彻自己明白,当你用剑,遇到那种同级的使用重兵器的对手的时候,那种憋屈简直不可言喻。
全程都在躲闪,找机会。
();() 比如遇到用锤的,用方天画戟的,用棍的,用大刀的……
当他们本身实力与自己不相伯仲的时候,他们的兵器占的便宜简直是难以计数。
所以剑也不可能作为本命。
甚至剑比刀还要早一步被方彻放弃。
戟怎么样?
方天画戟可说是兵中之王;同时具备刀,枪,棍,锤,剑等所有常见兵器的特点。
可轻可重可长可短可以远攻,也可以近身搏杀。
但难学难精。
但方彻很有兴趣,暂定列为第二本命。
而第一本命,方彻早就想好了。
枪!
在前世最后一刻,那照眼而来的枪芒,成了他的执念。
白骨碎梦枪。
他重生成为方彻后,睁开眼睛看到的第一眼光芒,他就想到了枪芒。
在一直到现在的时间里,有时候看到阳光照射而来,都会想到白骨碎梦枪。
若是有一天,我用枪打败段夕阳……
方彻睁开眼睛,眼睛正对上从树叶间隙射进来的那道光。
光芒璀璨,笔直照射,通天彻地,跨越时间与距离,直射眼瞳!
就像一杆……从天而降的枪!
方彻眯着眼睛,眼中光芒对上了这一缕阳光。
慢慢的,阳光似乎化作了他眼中的光。
光芒璀璨。
……
夜梦悄然松了一口气,打开反锁的房门走了出去。
突破了。
将级二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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